这张图是用电脑制作的,但底稿是李小熊手绘的,四张A3纸用透明胶带拼在一起,扫描后做成了幻灯片。图上用不同颜色标注了各类证据的强度和相互关系:核心铁证是绿色,标注着“断足加DNA”和“口供”,两条粗线从这两项延伸出来,汇聚到“定罪”的终点。辅助证据是黄色,包括手机基站定位、血滴轨迹、LV购物袋,它们像支线轨道,从不同的方向汇入主线。待补强证据是红色,标注着“乙醚购买——证人指认模糊”“超市购刀——无正脸”“万能钥匙来源——未查明”“jia身份证——未溯源”,每一项后面都跟着一个问号。
“本案的证据体系,核心是扎实的。”它用激光笔点着绿色的部分,红点在那个区域停留了两秒。“断足在嫌疑人住处冰箱中发现,脚趾间提取的JINGYE DNA与嫌疑人完全匹配。这一点,他无法辩驳。”
会议室里安静了下来。几位检察官翻看着面前的案卷副本,纸张翻动的声音在安静的空间里显得格外清晰。有人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,笔尖在纸面上发出沙沙的轻响。
第一检察部的老陈开口了。他五十多岁,头发花白,戴着一副老式的金丝眼镜,镜片后面的眼睛不大但很锐利。他在检察院干了将近三十年,经手的命案不下百起,是那种你一眼看去就知道不好糊弄的人。他把手里的案卷翻到物证那一页,用食指敲了敲上面的照片——那是冰箱中断足的特写。
“李检,那个‘侮辱尸体’的罪名,你打算怎么定?”
这个问题像一块石头扔进了平静的水面。
李小熊深吸一口气。它知道这个问题迟早要来,也准备了很长时间。它用小爪子翻到下一页幻灯片,动作不急不躁。
“经过慎重考虑,我决定不单独追加侮辱尸体罪。”它的声音没有动摇,像钉子钉进木头。“活体断肢不属于‘尸体’,从法律上,该罪名不成立。”
老陈皱了皱眉,眼镜框上的金丝在灯光下闪了一下。“那他对断足做的那些事——冷冻、食用、xing侵犯——就这么算了?”
会议室里的空气紧绷了一瞬。几个检察官交换了一下眼神。
“不算。”李小熊翻到下一页幻灯片,上面是一段它拟定的量刑情节表述。每个字都经过反复推敲,有些地方用红色标注了修改痕迹,显然已经改了很多稿。“这些行为,不是独立的罪名,但它们是钉死他的钉子。”
它用小爪子指着投影幕布上的文字,一字一句地念了出来:
“……被告人郑重在砍断被害人双脚前掌后,将断足带离现场,分别以冷冻、剔骨、烹煮等方式进行处置,并对左足足趾间实施xing侵犯行为。上述行为虽发生于断足离体之后,但鉴于被害人当时仍在世,断足不属于‘尸体’,故不构成侮辱尸体罪。然而,该等行为充分反映出被告人主观恶性极深、犯罪手段特别残忍、对被害人身心造成极度伤害,依法应作为故意伤害罪的从重量刑情节予以评价。”
念完之后,会议室里沉默了几秒。
老陈摘下眼镜,用领带擦了擦镜片,重新戴上。他盯着投影幕布上那段文字看了很久,然后点了点头。
“行。这个思路,说得通。”他把案卷翻到下一页,“但你在法庭上要准备好,辩护律师肯定会抓住‘不构成侮辱尸体罪’这一点做文章,说你既然不指控这个罪名,那这些行为就不应该影响量刑。”
“他们会说。”李小熊没有回避这个问题。“但量刑不是只看法条,还要看情节。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,‘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’的,处十年以上、无期或者死刑。什么叫‘特别残忍手段’?法律没有给出定义,但司法实践中,这种对断足的后续处置行为,毫无疑问属于‘特别残忍’。我会在公诉意见中详细阐述这一点,把每一个行为都拆开来讲。冷冻保存,说明他有预谋;xing侵犯,说明他的占有欲已经扭曲到了极点;烹煮食用,说明他完全丧失了人性。这些不是一个正常人的行为。如果这都不算‘手段特别残忍’,那什么算?”
老陈没有再追问。他把案卷合上,靠在椅背上,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。茶已经凉了,他皱了皱眉,但没有放下杯子。
另一位女检察官举起手。她四十出头,短发,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西装外套,没有化妆,但五官端正,气质干练。她翻到乙醚购买那一页,眉头微微皱着。
“那乙醚购买和超市购刀的证据缺口,你怎么处理?这两个环节如果辩护方攻击,可能会影响整个证据链的完整性。没有乙醚,就没有迷晕;没有斩骨刀,就没有砍断双脚。这两个环节如果被质疑,陪审员心里会打问号。”
李小熊翻到下一页,列出了补侦清单。每一项都写得清清楚楚,后面标注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。
“补充侦查正在进行。第一,化工店周边监控扩大至案发前半个月,看嫌疑人有没有踩过点;第二,超市周边监控追踪嫌疑人来去路线,找出他停车的位置、行走的路线,看能不能在哪个探头里找到正脸;第三,快递记录追查万能钥匙来源,已经锁定了一个从深圳寄来的可疑包裹;第四,手机基站定位分析案发前踩点频率,看他有没有多次出现在金色华庭小区附近;第五,jia身份证溯源,查照片模板来源和办理渠道。”
它顿了顿,放下激光笔,转过身面朝所有委员。
“这些缺口,不影响起诉。断足和DNA是铁证,口供也稳定。但在提起公诉后,我会继续跟进。如果开庭前能补强,更好。如果不能,现有的证据链也足够定罪。乙醚购买和超市购刀只是旁证,不是核心证据。断足在他冰箱里,DNA匹配,他亲口承认——这三个加在一起,比任何旁证都有说服力。”
检委会的委员们交换了一下眼神。有人点头,有人在笔记本上写了什么,有人把案卷翻到口供那一页又看了一遍。
分管副检察长清了清嗓子。他坐在长桌的正中间,头发灰白,面容严肃但不刻板。他在这个位置上坐了十多年,很少在讨论中轻易表态,但每次开口,大家都会认真听。
“大家有什么意见?”
沉默了几秒。会议室里的空调发出低沉的嗡嗡声,窗帘被风吹得轻轻晃动。
然后老陈说:“我同意起诉。证据链虽然有瑕疵,但核心证据扎实。辩护律师能挑的毛病都在边缘,不影响定罪。”
他旁边的一位检察官接话:“同意起诉。量刑建议无期,我认为合适。死刑立即执行可能性不大,他没有杀人;有期又太轻,不足以体现罪行恶劣。无期是折中,也是最合理的选择。”
“同意。”坐在角落里的一个年轻检察官举起手,“但建议继续补强乙醚和超市购刀的证据。不能因为不影响定罪就不重视。辩护律师哪怕只揪住这一点,也会让法官对整个证据链的严谨性产生疑虑。”
“附议。”
“同意。”
李小熊站在讲台后面,小爪子微微攥紧。它的心跳有点快,但脸上没有任何表情——这是职业素养,也是它的天性。它看了每一张脸,记住了每一个人的态度。
副检察长最后表态,声音不高不低,像是给这场讨论画上了一个句号。“检委会同意起诉。李小熊,你作为本案公诉人,负责出庭支持公诉。起诉书……三天内提交。”
“是。”它说。
二
散会后,李小熊抱着那摞材料从会议室走出来。材料摞起来比它的公文包还高,它用两只小爪子抱着,纸页的边缘顶住它的下巴,走起路来有些吃力。它的腿短,步伐小,但频率快,很快就走到了走廊拐角。
老陈从后面赶上来。他的腿长,一步顶它两步,但特意放慢了脚步。
“小熊。”老陈叫住它。在私下里,他一直这么叫它。
李小熊停下脚步,仰头看他。从老陈的角度看下去,只能看到一顶大檐帽和两只竖起来的小耳朵。
“那个量刑情节的表述,”老陈说,“你写得很好。‘不属于尸体,但主观恶性极深’——这个弯转得漂亮,既守住了法律底线,又没放过他的恶行。我本来担心你会硬上侮辱尸体罪,到时候被辩护律师抓住把柄,反而被动。没想到你自己想通了。”
李小熊点了点头,没有说话。帽檐下面的小眼睛眨了眨,胡须微微翘了一下。
老陈拍了拍它的肩膀——准确地说是拍在了它的帽檐上,因为肩膀太矮了。帽檐歪了一下,李小熊用爪子扶正。
“好好准备。这个案子,社会关注度高,法庭上不好打。我听说被害人家属那边请了律师,三个,来头不小。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不是省油的灯。到时候法庭上三方会战,你的位置最中间,控方要承担举证责任,所有的矛头都会指向你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李小熊说,“但我准备好了。”
老陈看了它一眼,没再说什么,转身走了。
李小熊抱着材料继续往前走。走廊很长,它的脚步声在空旷的空间里回荡,哒哒哒哒,像节拍器的声音。阳光从拱形高窗射进来,在地面上投下一块块菱形的光斑。它从光斑中走过,白色的绒毛在阳光下几乎透明,制服上的检徽一闪一闪。
三
下午两点,李小熊坐在办公桌前,面前摊着一张空白的《起诉书》格式纸。
纸是标准的A3纸,横向排版,上面印着红色的格线和黑色的标题。它用小爪子捏着笔,一笔一划地写。写得很慢,每个字都要写好几秒。不是因为不会写,是因为爪子握笔的角度不对,稍一用力就会歪,写快了就会糊在一起。但它从不让人代笔。起诉书上的每一个字,都必须是自己写的——这是它从做检察官第一天就给自己定的规矩。
“东莞市人民检察院。起诉书。东检刑诉〔2008〕XXX号。”
它写完这些,停了笔,看了看。字迹工整,但略显稚嫩,像是小学生的作业。它皱了皱鼻头——不满意,但也没办法。
继续写。
“被告人郑重,男,汉族,1978年X月X日出生,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,大学文化程度,案发前系XX外资企业市场总监,户籍地……。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于2008年7月17日被东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;经本院批准,于2008年8月23日被东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。
本案由东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,以被告人郑重涉嫌故意伤害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,于2008年9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。
本院受理后,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,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,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,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。”
它又停了笔。爪子酸了,手腕——如果它有手腕的话——有些发僵。它放下笔,揉了揉眼睛,又揉了揉爪子。蜂蜜糖罐已经空了,它用爪子捏起最后一颗糖的糖纸——里面已经没糖了。它叹了口气,把糖纸丢进垃圾桶,糖纸在空中飘了一下,落在桶底。
它拿起笔,继续写。
“经依法审查查明:
2008年7月15日21时许,被告人郑重携带事先准备的乙醚、斩骨刀、万能钥匙等作案工具,潜入东莞市南城区金色华庭小区3栋1602室被害人黄琳的住处。
当日21时17分许,黄琳回到住处。郑重趁其不备,用浸透乙醚的毛巾捂住黄琳口鼻,致其昏迷。随后,郑重使用斩骨刀,连续多次砍击黄琳双足中段,致其双脚前掌完全离断。经法医鉴定,被害人黄琳左足行Lisfranc关节离断、右足行Chopart关节离断,损伤程度属重伤一级。
郑重在砍断黄琳双脚前掌后,将断足带离现场,藏匿于其租住处的冰箱中。经DNA鉴定,黄琳左脚趾缝间提取的jingye斑痕为郑重所留。上述行为虽不单独构成侮辱尸体罪,但充分反映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手段的残忍性。”
它又停了笔,重新读了一遍“上述行为虽不单独构成侮辱尸体罪”这句话。读了一遍,又读了一遍。这个表述是它反复斟酌过的,改了好几天,换了六七种说法,最后定下这一版——既不让法庭在罪名上产生争议,又把那些恶行完整地呈现在法官面前。法官在量刑时,不可能无视这些。它放下笔,揉了揉太阳穴。
继续写。
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郑重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重伤一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,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五条,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一人犯数罪,应数罪并罚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,提起公诉,请依法判处。
此致
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”
写完最后一个字,李小熊放下笔,靠在椅背上。肚子圆滚滚地顶住桌沿,制服的扣子被撑得有些变形。它盯着那页纸看了很久。
然后拿起笔,在“手段特别残忍”四个字下面轻轻点了点。笔尖在纸面上留下几个细小的墨点,像是句号,又像是省略号。
这四个字,将是它在法庭上反复强调的核心。
四
晚上七点,办公室的灯还亮着。
整栋大楼已经安静下来,走廊里的声控灯每隔几分钟就灭一次,偶尔能听到远处电梯运行的嗡嗡声。李小熊站在办公桌前——不,是站在椅子上。因为桌子太高,它只有站在椅子上才能够到桌面。它的两只小皮鞋并拢站在椅面上,制服的下摆垂下来,盖住了椅背。
面前摊着正式打印的《起诉书》,一共五页,用订书机钉在一起。每一页的底部都有一行小字:“本起诉书共五页,经本人审阅,内容属实,同意提起公诉。”小字旁边留了一个空白的签名栏,画着一条细细的下划线。
它拿起笔,在每一页的指定位置签下自己的名字。
“李小熊。”
三个字,写得工工整整,一笔一划。笔迹有些稚嫩,像小学生写的,但每一笔都格外认真,没有连笔,没有潦草,没有涂改。像是刻在石头上一样。
签完最后一页,它放下笔,从椅子上跳下来。落地时墩了一下,公文包从桌边滑了一下,差点掉下来,它伸出爪子接住了。
它走到窗边。
窗外,夜色中的城市灯火通明。远处的高架桥上,车流像一条发光的河,缓缓流动。法院大楼的轮廓在黑暗中只剩下一个模糊的黑色剪影,几点稀疏的灯光亮在某个楼层,大概是书记员还在加班整理材料。
手机震动了一下。是张队发来的短信:
“李检,快递记录查到一条线索。案发前两周,有一个从深圳寄来的包裹,发件人信息模糊,收件人是郑重。包裹重量零点六公斤,标注‘五金工具’。正在联系快递公司调取详细信息。发件人留的电话是空号,地址也是假的,但物流轨迹显示包裹是从华强北某个集散点发出的。我们已经派人去调那个集散点的监控了。”
李小熊用小爪子打字,回了一条:“收到。继续深挖。辛苦了。”字打得很慢,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戳。
然后它把手机放回口袋,拿起桌上的《起诉书》,小心地放进公文包。公文包的夹层里还有一份复印件,是备用的。两份起诉书并排躺在公文包里,纸页的边缘在灯光下泛着冷白色的光。
明天,这份起诉书将被送达法院。
“郑重。”它对着窗外的黑暗轻声说,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。“你在看守所里等着。法庭上,我会把你做的每一件事,原原本本地讲给法官听。”
窗外没有回应。
夜色在玻璃上凝成了一层薄薄的雾气,它的倒影映在其中,模糊不清——一个小小的、圆滚滚的、穿着检察官制服的身影。但那双小眼睛里的光,很亮。
五
第二天早晨,李小熊抱着公文包走出检察院大门。
清晨的阳光洒在它白色的绒毛上,给它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。它的制服熨得笔挺,大檐帽端正地戴着,检徽在胸口闪闪发亮。皮鞋擦得锃亮,每一步都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一辆检察院的公务车停在门口。司机老李摇下车窗,胳膊搭在窗框上,嘴里还嚼着早餐——一个肉包子,咬了半个。“李检,去法院?”
“去送达起诉书。”李小熊点点头,拉开后车门,爬了上去。它的腿短,上车总是费点劲——先伸左腿,踩上踏板,再伸右腿,然后整个身体往前一扑,扑进座位里。老李等它坐好,才发动车子。
车子驶出大门,汇入早高峰的车流中。路上的车很多,一辆挨着一辆,像一条缓缓移动的铁河。李小熊坐在后座,爪子放在公文包上。包里,是那份签了名的起诉书。
窗外,城市在晨光中苏醒。行人匆匆,车流不息,早点摊前排着队,穿着校服的学生从公交车上跳下来。一切都是日常的、平静的、毫无波澜的。
没有人知道,这只坐在公务车后座的小熊,即将代表国家,向法院指控一个犯下重罪的嫌疑人。
也没有人知道,它的心里在想什么。
但如果你凑近看,会发现它的小眼睛里,映着远处法院大楼的影子。那影子很清晰,灰白色的墙体,深色的玻璃窗,楼顶的国徽在晨光中闪着金光。
像一座灯塔。
“师傅,”它突然开口,“能开快一点吗?”
老李笑了笑,从后视镜里看了它一眼。“怎么,着急了?”
“嗯。”李小熊说,声音不大,但很坚定。“正义等不了。”
车子加速,驶向前方。
窗外的风灌进来,吹动了它帽檐下的绒毛。它没有伸手去压,只是看着前方。法院大楼越来越近,越来越清晰,从一个小小的轮廓变成了一座巨大的建筑。
车灯在晨光中熄灭了,但检察院大楼的灯还亮着。那是它办公室的灯,今天早上走得急,忘了关。不过没关系,反正晚上还要回去。
案件还远远没有结束。
这,只是开始。